央廣網北京消息(記者安垚)據北京市規(guī)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網站消息,為進一步落實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部“好房子”相關工作部署,以住房品質提升推動住房供給側改革,以政策創(chuàng)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居住生活需要,近日,北京市規(guī)自委發(fā)布《北京市平原多點地區(qū)“好房子”規(guī)劃管理相關技術要點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技術要點》)。
《技術要點》從按需設置封閉或開敞陽臺、鼓勵豐富居住空間形式、合理利用底層架空空間、鼓勵設置開敞式風雨連廊、增配鄰里共享公共空間、跨城市支路空間利用、建筑高度局部彈性管控、鼓勵提升建筑立面品質等方面制定技術要點,并在平原多點地區(qū)即順義區(qū)、大興區(qū)、昌平區(qū)、房山區(qū)及亦莊新城率先實施,城市副中心(通州區(qū))可參照執(zhí)行。
在住宅陽臺規(guī)劃方面,《技術要點》提出,為增強居民獲得感,營造多樣化生活空間,滿足居民休憩、晾曬等需求,可按需設置封閉或開敞陽臺。每戶陽臺水平投影面積不大于套內建筑面積的10%,進深不大于1.8米。封閉陽臺按照圍護結構外表面所圍空間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/2計入容積率,按照投影面積收取地價款;開敞陽臺按照圍護結構外表面所圍空間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/2計入容積率,按照投影面積的1/2收取地價款;錯層陽臺上蓋高度大于等于兩個自然層高且不封閉時,不計入容積率,不收取地價款。
在居住空間方面,《技術要點》明確,為豐富居住空間形式,滿足居民寬敞明亮居住需求,套內建筑面積超過140平方米的住宅,可在起居室(廳)設置1處挑空空間。其挑空部分不大于兩層層高,水平投影面積不超過住宅套內建筑面積的25%且不大于50平方米的,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容積率,超出部分按2倍計算容積率。
為提升住宅外立面品質,《技術要點》顯示,住宅建筑外立面采用磚石、金屬、陶板等耐久性高品質材料的,其飾面層不計入容積率。
值得注意的是,為打造“好房子”,《技術要點》還針對小區(qū)環(huán)境也提出了具體建議。
《技術要點》提出,為提升小區(qū)生活宜居度、便利度,補充快遞收寄、便民零售、便民餐飲、會客交流等基礎公共服務功能,可結合小區(qū)入口、入戶大堂或依托沿街、街角首層配建鄰里共享公共空間。
可在小區(qū)集中綠地、活動場地附近的住宅建筑底層設置架空層,作為小區(qū)公共通道、居民活動空間等使用,補充健身、親子、閱讀、休閑等基礎公共服務功能,營造多樣化生活場景。
此外,為方便居民室外休閑活動,補充適應本地氣候特點的室外游憩設施和景觀空間,在不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,可在小區(qū)場地內設置風雨連廊。
《技術要點》指出,近期已批項目可參照此要點修改完善。相關容積率計算規(guī)則需在圖紙清晰表達,便于銜接后續(xù)規(guī)劃監(jiān)督核驗、地價核實、不動產登記等工作。下一步,北京市規(guī)自委表示,將定期開展《技術要點》實施評估工作。
(責任編輯:蔡文斌)